诉调对接解纷争,即时履行再提效
发布时间:2024-10-29 人气:217 来源:http://ccpithz.huzhou.gov.cn/ssflfw/alfx/20241029/i3896302.html
申请人:某器材公司
被申请人:某外贸公司
调解机构:义乌商法中心
调解员:吴坚平
基本案情:2023 年8月17日,某外贸公司向某器材公司采购货值约10000多元的货物。外贸公司支付定金后,器材公司按照约定发货,且外贸公司已确认收货。后器材公司多次催款,外贸公司陆续支付了5000多元,但仍有6000多元尾款未支付,于是器材公司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本案由义乌市人民法院通过商贸纠纷调解云平台委托义乌商法中心进行调解,义乌商法中心委派调解员吴坚平负责。调解员首先联系到原告,原告表示其愿意调解。于是,调解员立即联系被告,被告起初有较大的抵触情绪,但调解员向其表明中立身份,详细分析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以及调解解决纠纷的优势。经过几番耐心劝解,被告对自己的行为及违约责任有了明确的认识,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并及时支付尾款。
调解结果: 被告外贸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6000多元,随后原告撤诉。

